中基协信披备份系统将上线定向披露功能,投资者可查询已购私募基金信披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2-02 本文章1677阅读

12月2日,中基协发布《关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上线相关事项的通知》,信息披露备份系统的定向披露新功能将于2020年2月14日正式上线。


关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上线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基协字〔2019〕620号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对基金资产运作的知情权,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以下简称“信披备份系统”)将于2020年2月14日正式上线定向披露功能模块。现将功能上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资者信息维护和更新  

信披备份系统中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向协会进行的备份,协会不对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和审查,信息披露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负责。按照上述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负责信披备份系统投资者查询账号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投资者查询账号开立、启用、修改和关闭等。信披备份系统维护的投资者应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维护的正在运作的自主发行类私募基金的一级投资者保持一致。


针对新备案私募基金的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自相关私募基金备案通过之日起在信披备份系统维护该投资者查询账号;针对存量私募基金的新增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自相关私募基金在AMBERS系统完成季度更新之日起在信披备份系统维护该投资者查询账号;针对存量私募基金的已退出投资者,信披备份系统将于相关私募基金在AMBERS系统完成季度更新的第二日自动取消该投资者查询账号对应基金勾稽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可自行根据投资者退出时点手动维护投资者查询账号信息。针对相关投资者已全部赎回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关闭该投资者的查询账号。


为方便投资者反馈及问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信披备份系统中向投资者提供本机构维护定向披露功能的联系人信息。


二、关于投资者登录查询  

信披备份系统增加投资者登录查询端口,投资者可使用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处留存的电子邮箱获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投资者账号和初始密码进行登录。投资者首次登录信披备份系统需填写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处留存的有效证件号码验证身份信息,并修改登录密码。投资者购买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在每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处有唯一投资者查询账号,查看不同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时,应分别使用相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编码、投资者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投资者登录信披备份系统后可查看已购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其中,若投资者是在相关私募基金备案时已被列入AMBERS系统该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名录的,可查看该私募基金自备案以来的全部信息披露报告;若投资者是在相关私募基金备案后新申购的,可查看该投资者申购时点所处季度末对应的信息披露报告及之后的全部报告;若投资者已赎回相关私募基金的,将不可查看该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


投资者可针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内容与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其他方式或渠道披露给投资者信息的一致性进行评价。投资者如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协会备份的信息披露报告内容与该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其他方式或渠道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请通过信息披露报告的评价页面点击“不一致”,并在评价说明列明具体原因。投资者如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可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点击该管理人公示信息页面中的“投诉”按钮,在线填写并提交投诉信息;或将投诉相关文件邮寄至协会;或现场提交。邮寄或现场提交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大厦A座25层,邮寄时请标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部收”。


三、关于上线安排  

为确保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平稳上线,本着不溯及既往原则,定向披露功能上线后,信披备份系统将仅向投资者提供2019年末及以后各期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2月月报(如有)、2019年四季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以后各期报告;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9年四季度报告(如有)、2019年年度报告及以后各期报告。此外,对于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如投资者要求通过信披备份系统查询所购买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的,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参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在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报告,并为投资者创建查询账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尊敬的客户: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一些特定信息只能面向特定对象展示,请正确填写在线问卷,注册成为合格投资者后查看!

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

本人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本人同意以下提示:

    风险提示:私募基金投资需承担各类风险,本金可能遭受损失。同时,私募基金投资还要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投资风险。您在基金认购过程中应当注意核对自己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1、您的年龄介于

2、您的家庭可支配年收入为(折合人民币)

3、您的学历

4、您的职业为

5、在您每年的家庭可支配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储蓄存款除外)的比例为

6、您的投资知识可描述为

合格投资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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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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